有人说,中国历史上曾长期流行表亲间结婚,这是为什么?
禁止近亲结婚的科学依据是相当晚近才被发现的。人们认识到近亲结婚可以导致遗传疾病发病增加,便立法禁止近亲结婚。然而,即使在中国古代近亲结婚并不禁止的情况下,也不是所有近亲都能结婚。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同姓不婚”的习俗。中国自周代开始,以宗法亲属关系为基础构建封建体系,故而对父系血缘要求严格,这也就反映在礼法规定之中。《礼记》即有载“取(娶)妻不取(娶)同姓”。而对于父系近亲结婚可能导致遗传疾病中国古人也有感性的认识。《左传》即记载“男女同姓,其殖不蕃”,《国语》也写到“同姓不婚,惧不殖也”。
到了唐代,儒家的意识形态落实为具体的法律规定。《唐律疏议》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缌麻以上以奸论。”到了明代,《大明律》规定:“凡同姓者,各杖六十离异。”《大清律例》也做了相同的规定。
相比于同姓婚姻,中国古人对于表亲婚姻则相当宽容,表亲结婚的案例比比皆是。
陆游就曾与青梅竹马的表妹唐婉结婚,后来在母亲的压力下不得不解除婚姻关系。后来陆游以一首《钗头凤》倾诉自己对表妹的无尽的思念。
《红楼梦》里的贾宝玉更可谓表姐妹杀手。他与林黛玉是姑表亲,林黛玉的母亲贾敏与贾宝玉之父是兄妹。贾宝玉和薛宝钗是姨表亲,贾宝玉之母王夫人与薛宝钗之母王氏是亲姐妹。王熙凤调侃林黛玉喝了自己家的茶叶就要做贾家的媳妇,贾母更深信***选择薛宝钗与贾宝玉完婚冲喜。可见表亲结婚是古人完全接受的。
实际上直到现在,世界各国对直系血亲的婚姻都厉行禁止,但对表亲结婚的规定却各有不同。
在 1980 年代前,欧洲各国的民法典都规定了严格的婚姻禁止:1946 年的德国婚姻法禁止直系血亲通婚,1969 年意大利民法典规定婚生非婚生的直系尊卑亲属间、全半血缘兄弟姐妹之间、伯姪舅娚姑侄姨甥之间禁止结婚,1982 年比利时民法典禁止直系血亲之间、姻亲之间、旁系血亲兄弟姐妹之间、伯姪与舅娚之间结婚。
但是严格禁止表亲结婚的国家并不多。在欧洲、***世界和南美洲,表亲结婚都是合法的。全世界严格禁止表亲结婚的反而是少数,只有中国、朝鲜、韩国、菲律宾、克罗地亚、罗马尼亚以及美国中西部部分州。
表情结婚的现像,确实在中国历史上长期流行,也就是所谓的“亲上加亲”,最著名的就是汉武帝娶了亲姑妈的女儿阿娇。汉武帝的姑妈就是汉朝历史上飞扬跋扈的长公主刘嫖,景帝刘启、梁王刘武、长公主刘嫖同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妹,他们的父亲是汉文帝刘恒,母亲就是汉朝历史上鼎鼎大名的窦太后——窦漪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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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剧照)
古代***近亲结婚主要是一种有目的的政治联姻,然而,无论是帝王将相还是普通百姓家的亲上加亲都是源于远古时期的习俗。最初的原始人类并没家庭、婚姻和血缘概念,长辈与晚辈、父亲与女儿以及兄妹之间都有着混乱的***关系。特别是兄妹之间结婚更是屡见不鲜。
(阿娇剧照)
当***集、***经济发展起来以后,古人们在劳动中开始按照男女、年龄进行分工。随着人类思维的进步,父母开始不愿意与自己的子女发生***关系。最杂乱的***关系终于被人类摒弃了。比较固定的血缘群团,又称“血缘家庭或公社”发展起来了。虽然长辈与晚辈之间的***关系被禁止,但是兄妹之间的通婚并系一直延续。这种血缘群婚在人类发展史上经历了百万年计的漫长岁月。据人类学家考证,在我国发现的云南元谋人、陕西蓝田人均属于分类学上的直立人阶段,大致都处于血缘公社时期。
目前,我国许多少数民族留传着兄妹通婚的神话。此外,不排除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现在仍然保留着血缘婚的残余。
我国有个著名的神话,一直流传至今。传说位于“三皇”之列的伏羲和女娲原来就是兄妹关系,一次大洪水,他们钻进一个大葫芦里逃过一劫,然后兄妹结婚,人类便是他们的后代。
另外,在我国陕西某地区有一座人祖庙,里面供奉着女娲。这里每到初春和初夏都会举行两次祭会,很多不育的妇女往往趁庙会之时,夹着床单,怀里藏着布娃娃,先到庙里烧香许愿,然后偷偷地夜宿附近的树林中。附近各村的青壮年男子在晚上也会潜入上山,遇到这些不育的妇女,便可就地同居。次日清晨,这些妇女低着头回村,不能回头张望,否则这次行动就可能徒劳无功。
马克思曾说过:“在原始时代,姊妹曾经是妻子,而这个合乎道德的”。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近亲结婚的弊病早已被人类认识。但在各方面相对落后的古代,人们是无法得知由于近亲结婚而造成的如畸形、弱智、早夭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他们把这种现象只会赋予一种迷信色彩。并且,古人会把近亲婚姻当作家族关系团结的向征。
(女娲画像)
凑巧的是,在我们乡里就有一对近亲结婚的夫妻,他们一共生育了四个子女,前三个孩子勉强还算正常,最后一个不但智障而且还是半个哑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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