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曾春亮在自己家,当时是不是应该温和一点处理,不要大喊大叫?
曾春亮第一次去熊小美家作案时,目的很简单,就是偷东西。曾春亮刚从监狱出来,身无分文。老家房子倒毁,也没地方住。只好去堂侄家住,住长了又不好意思,又去小旅店住。这样兄弟姐妹支援他的钱很快就花完了。肯定再不好意思去找他的兄弟姐妹要,他又不愿意去工厂上班吃苦,如何解决自己,吃,住,穿,那就是只有捡起他那的偷窃技能,虽然坐牢多午,已厌倦监狱生活。可为了自己生存,也不得不去偷。
当曾春亮在熊小美家偷到东西后,反而不快点逃跑,而是在她家唾觉。这都是因他没地方去,只想少花一个是一个,从这点也可看出,曾春亮不是个吃苦的人,大马路那种地方他是睡不来的。没钱,也对自己也很讲究。不想一时唾过了头,被上楼做卫生的熊小美发现,这时曾春亮当然就有些慌,就控制住她,叫她不要大喊大叫。这时他的想法可能还是很简单的,他无非就是好逃离她家。熊小美没听他的,当时就把她儿子引上来了。她儿子上来看见他母亲被小偷控制,又可能担心自家财产损失,就想抓住小偷,可一个人还是敌不过曾春亮,让他从容地逃走。两人互有受伤,肯定有怨气。***如,熊小美儿子在其中,好言安慰曾春亮,放他走。毕竟财产是生外之物,我想也就没有后面之事。当然曾春亮没得到教训,以后会偷别家,这就是后话了。
当曾春亮第二次来熊小美家时,目的就是报复,原因就不多述。这时即使熊小美当时啥都不说,曾春亮还是有可能杀了她。这时他巳经恼凶成怒。曾春亮杀了熊小美以及她丈夫后,这时他已经知道他巳经犯了死罪。如果他逃跑过程中,你若阻拦,他肯定要下杀手的,当然你和他无怨无仇,不管他,他也犯不着花力气杀你。因为这时他还是逃命要紧,能活一天就是一天。(个人观点,仅着交流)
支持你的正确观点,如果当事人当时理性,温和一些,了解一下他的情况,给予二百元帮助。煮一碗鸡蛋面条,让他吃了走人,不去激怒他,肯定不会造成三死一重伤,我们这里有一个曾经坐牢出来一无所有,碰到我了,他向我借二十元钱吃饭,我拿了五十元钱给他,并请他吃了一碗牛肉面,送他一瓶酒,一包烟,买了两斤肉送他,并安慰他重头在来,忘掉过去,面向美好未来,没有本钱就先下工地***力劳动挣钱,要吃得苦,下得力,挣到钱了在学做生意,说不定那一天你就是千万富翁了,他非常高兴的走了,并承诺挣到钱了第一个就还我。我对他说你挣到三万元了才还我。他乐意的笑笑走了,过了半月又碰到他买十斤米差一元七角钱,那个老板不让他拿走,我又给了他三十元,拿零用钱付了一元七角钱,他感动得张大嘴巴半天不说话,两三月过去了,他在工地上挣了一万八千多元,非要还我钱又要请我下饭店,我说在等三月你请我。现在你才起步,两个月之后一个朋友骑摩托车把他撞到了,他在地上非要上大医院,又要喊赔他五万元,我这朋友两口子也是工地上干体力活的,也是穷得叮当响,家里两个老的生病住院,儿子又才住院出来,急哭了忙给我打电话我去一看是他,我扶起他说这个也是我朋友,把家里情况对他讲了,他甩了甩脚杆说你的朋友就算了,还能走。那两口子对我千恩万谢,摸了三百元叫我两去喝酒,我把钱给他让他回去看看医生,他不要让我自己得了算了,我硬拿给他,叫他去租个房子,适当的时候找个女人成家立业,过去三年了,他也成家立业了,生活比较完美。我的生日送来六百元钱红包。又开始吹牛皮了,他现在三五万元也能随时拿得出来了,头发也梳理得整整齐齐的,一身衣服也洋气十足了,对我也是言听计从,有一点好吃的也得拨个电话请我,所以当一个人穷途末路,走投无路时你碰到了他向你借钱,借米你就多少支持一点,好语善意能化干戈为玉帛,古人说失财免灾。得理饶人,为富仁慈可逢凶化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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