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90万如何筹划个税?
根据你滴问题“年收入90万如何筹划个税?”,问题中也没交代年入90万是应发工资还是税前工资,在此我就按应发工资来回答吧,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如你是高管
该交多少就多少吧,税前可抵扣四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六项扣除其实都是有规定的,奖金计提比例都是有文件规定的,高管的绩效奖一般都是一年计算一次,会计都会把这当做年终奖来申报个税的,根本不可能为了你少交个税而改变规则。
二、***如你只是高级技术人员
这倒是可以好好筹划的,以你的名义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就是你实际从事的工作,然后与公司领导协商好,你从与公司签雇佣合同变更为与公司签承包经营合同,合同内容为你实际干的业务,你不再是公司的员工,而是公司的劳务提供者,合同金额为90*(1+16%+8%)=111.6万元(原本由单位承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现在变成你承担,单位应该把这部分费用一并签到合同金额中),每月开票金额小于10万元,不用缴纳增值税,但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111.16*10%=11.16万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11600*20%-10500=11820元,如果全部是工资薪金的话,你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52000*35%-85920=212280元(只考虑赡养父母24000元/年、2个子女上学24000元/年),比筹划多了200460元税款。
高达90万元的年收入,想要筹划有点困难,毕竟已经进入最顶尖的收入群体了。
中国有6亿人月均收入只有1000元,年收入也就是12,000元而已。高达90万元的年收入,不应该多交点税吗?
实际上取得这么高的收入,如果是如实申报的话,想要税收筹划,少交点个税是很困难的,毕竟基数已经很高了,肯定是使用最高一档的税率。
但是对于工薪阶层和自由职业者、创业者来说又有所区别,这是由税收征管制度所造成的。
年收入90万元,到底是通过什么方式取得的?
如果是工薪阶层,恭喜你,你已经成为最顶尖的打工者了。但是针对这类工薪阶层的税负征管制度是最严密的,筹划空间也是最小的。
如果是私企的创业,小老板年收入90万元也很不错了。针对这类群体的个税征管制度,基本上还处于一个非常粗放的状态,征管严重不到位,这类群体的实际税负很低。
其他类似情况有自由职业者,例如作家画家等,与小老板的情况基本相同,实际税负也不会很高。
年收入90万元的工薪族基本上没有筹划空间,税负最重。
这里所指的工薪阶层是广义的,包括企业高管员工、大学教授等一系列主要靠拿工资获得收入的人员群体。
这类群体的共同特点,就是他们是有组织的,在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时,任职单位都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例如企业高管,年收入90万元。当然是通过其任职的企业来发放工资的。作为认知单位来说是具有扣缴义务,这是税法赋予任职单位的一个法定义务,不扣不行,所以企业高管想要避税其实非常困难。
年收入90万元的私企小老板、自由职业者们,基本上交很少的税。
在我国,能够拿到90万元年收入的工薪阶层其实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的。
相比之下,有很多私企老板、自由职业者也能够达到这么高的收入,但是他们的税负却低的很多,有些甚至根本不交税。
私企老板一般情况下将自己的账面工资开的很低,有的甚至低于个税的免征额(5000元)以下,基本上通过工资薪金征缴方式就征收不到个税。
但是他们的实际收入难道仅有5000元每个月吗?非也。他们是通过什么方式来避税的呢?
第一、个人消费的账单由公司来承担报销。
很多私企老板的私人消费,吃喝拉撒全部记在公司账上。通过公司税前扣除的方式,规避了个人所得税,同时又少交了企业所得税,一举两得。
第二、公司账目公私不分,将公司的账户当成个人小金库。
其实这种操作方式是有很大的涉税风险的,既可能违反税法规定,也存在侵吞公款的刑事法律责任。
除了以上两种方式之外,还有很多其他涉嫌“闯红灯”的避税手段,例如演艺明星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来偷逃税款。
但是实际当中这种情况是大量普遍存在的,税务部门也没有这么多的精力和能力去把这些事情管起来。
所以同样是90万元的年收入,相比工薪阶层,私人老板可能一年到头也交不了多少个税。
工薪阶层以外的群体,取得90万元的年收入,以后的避税空间会越来越小。
从税收征管制度设计的角度来分析,想要少交个税,只能增加税前扣除项目。但是税收筹划是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的,笼统而言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提供一个大的原则方向。
但是同样是90万元的年收入,和私人老板相比,工薪阶层的税负就要沉重了很多,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很大程度上沦为了工资薪金税。
就是因为对工资薪金的征管很到位,但是对以其他方式取得高收入的群体,税收征管制度就存在很大的漏洞。
相信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非现金交易方式的普及,税收征管能力的提高,对这类群体的个税征管也会变得越来越严密,避税就不那么容易了。
我一年累死累活才30万,现在却去给你90万的去筹划,对,事务所整天就是拿着卖***的钱,操着卖BaiFen的心,请参考下列方案
1、结合自身条件,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比如:提高社保缴费基数、公积金缴费基数,按照规定,个人社保缴费可以提高至市平均缴费基数的3倍,公积金不超过工资12%以内都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再比如国家规定的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租房或房贷等专项附加扣除别忘了申报。
2、上面的各种政策用足之后,估计也解决不了大问题,只是能适当降低一点,税负率还是非常高的,这时候再考虑合理分配日常工资薪金和年终奖,利用年终奖的优惠政策可以省不少税,因为年终奖是每年每人可享受一次的除以十二个月,按月工资适用税率计算的优惠政策,不用白不用。
3、变工资薪金所得为其他形式所得
这种方式说起来太笼统,举个例子可能好懂一点,比如,我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顾问,小伙人长的精神,嘴也会说,整天大哥大姐、老弟老妹一忽悠,业绩非常好,基本上一年可以拿到90万元的收入,这时候公司也会很器重我,那么,我就有资本和公司进行下列谈判:我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后用个人独资企业去和房地产公司签合同,一年收费服务费90万,由于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实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率一般在2%上下,这样可以把税负大大的降低。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请认清事实,把握住具体情况,别老板正烦你呢,正想赶你走呢,你去扯这事,正合老板意,那就亏***了。。。。
4、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年薪的构成要素具体分析
一年90万的年薪别说在我们这小城市,就是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也是很稀有的,这90万的年薪,很可能一部分是工资,一部分是其他形式的提成等,这时候可以考虑在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把90万元的年薪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分解,比方说:如果可以的话,变工资薪金所得为经营所得。
比如上面说的销售顾问,我看有没有可能成立一个房产营销公司或者房产中介公司,让公司承接公司的销售业务,向房企开具***,将这90万年薪分解成年薪和中介公司的介绍费两部分,如果能执行的话,也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综上所述,合理筹划是可以达到节税的效果的,但是需要提醒,税收筹划是在事前,如果事后再搞那就是偷税漏税,请仔细把握,往往税收筹划和偷税漏税就是一线之差
年收入90万元,在全国来说都属于高收入人群了,还想着搞个税筹划。不少人整天想着如何将年收入提高到90万元,个税该扣多少扣多少。
工薪阶层高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筹划,的确是个难题。不少专家说的一套一套的,其实很多是上不沾天,下不着地,成为空中楼阁,最终无法落实。
我曾专门去听某知名专家的个税专题讲座,什么工资薪金费用化,***化,实物化,讲白了,其实就是偷税,没有一样合法的。
随着税收监管手段的不断完善,上述手段利用的空间也越来越小。多找几个***发放工资基本也没有空间了,账外资金发放更是面临着巨大的风险。所以本人认为,作为工薪阶层,不要想着筹划,真的没有什么空间可以利用。
倒是非工薪阶层,一些明星啊,网红啊,和一些做实业的老板,筹划空间倒是非常大。你看有多少明星网红在利用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税务筹划,这是政策允许的,作为平民百姓,咱没有这个条件啊。霍尔果斯不行了,再转移到其他地方,反正各地都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五花八门,只要有政策就可以去做,毕竟人家也没有违法。
所以,有人说个人所得税变成了工资税,其实是有一定道理的。这说明咱们国家的税收法制还有不足之处,还需要不断的完善。
回到主题,如果是工资薪金收入,年薪90万,知足吧!与其想着怎样节税,不如想着如何赚更多的钱更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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