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举孝廉是个什么样的官儿?
孝廉
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始于董仲舒向汉武帝的奏请。本来是两种科目,孝是孝子,廉是廉洁之士,后来才合称为孝廉。元光元年(前134年),武帝“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郡国岁举孝廉的制度从此确立。武帝以后,孝廉成为士大夫仕进的主要途径,被举的孝廉,多在郎署供职,由郎升迁为尚书、侍中、侍御史,或外迁县令、丞尉、再迁刺史、太守。汉朝以后的各代也常由地方举孝廉,隋唐只举秀才而不举孝廉。明清俗称举人为孝廉。
举孝廉是汉朝的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孝廉是察举制的主要科目之一。被举人的资历,大多为州郡属吏或通晓经书的儒生。
察举制的主要科目之一
孝廉,即孝子廉吏。举孝察廉原为察举二科,汉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即举孝举廉各一人。在两汉通常的情况下,孝廉则往往连称而混同为一科。 孝廉一科,在汉代属于清流之目,为官吏晋升的正途,汉武帝以后,迄于东汉,不少名公巨卿都是孝廉出身,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
被举人的资历,大多为州郡属吏或通晓经书的儒生。
被举孝廉后的任用升迁情况,在中央以郎署为主,再迁为尚书、侍御史、侍中、中郎将等官;在地方的则为令、长、丞,再迁为太守、刺史。
察举孝廉,为岁举,即郡国每一年都要向中央推荐人才,并有人数的限定。
汉武帝以后,察举一途成为入仕的正途,举孝廉亦成为一种政治待遇和权力。但鉴于各郡国人口多少不同而名额相同造成的不公平,故至东汉和帝永元之际,又改以人口为标准,人口满二十万每年举孝廉一人,满四十万每年举孝廉两人,以此推之;人口不满二十万,每两年举孝廉一人;人口不满十万,每三年举孝廉一人。
汉和帝对于边郡少数民族杂居地区,另订优宽之制。在永元十三年下诏,对于幽州、并州、凉州的边郡地区,人口满十万每年即可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每两年举孝廉一人,五万以下每三年举孝廉一人。
两汉的察举与考试是相辅而行、相互为用的。察举加考试,是汉代选官制度中的两个重要步骤。察举之后,是否选得其人,还要经过考试,而后才能量才录用。
郡国岁举的孝廉,到京师之后,要依其科目与被举人的学艺不同,由公府分别加以考试。
孝廉考试的内容是"诸生试家法(指所学某一经学***的经说),文吏课笺奏"。复试制度为东汉左雄所创立。
举孝廉可以说是汉代在继承战国及秦朝的人才选拔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摸索出来的一套人才选拔方式。汉武帝时,鉴于郎官制度的人才选择面过窄和早期察举制的不定时,***用董仲舒的建议设置了举孝廉制度。举孝廉事实上是察举制度的一种,因为汉代推崇儒家的孝道,它规定各地郡守每年要向朝廷推荐孝者、廉者各一人,作为国家人才,后来统称为孝廉。
孝廉举至中央后,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入郎署为郎官,作为皇帝的侍从。其目的一方面在于考察其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使之熟悉行政事务。孝廉在宫里待几年后,一般便能被任命到地方上做官或者留在中央任职。举孝廉后来成为汉代人才选拔的最重要途径,“名公巨卿多出之”,是***官员的重要来源。西汉的举孝廉比较严格,被举者如被发现不合标准,举者要承担责任,被贬秩、免官。但到东汉后期,由于政治***,孝廉名额基本被各郡里的大门第之家所垄断,举孝廉制度名存实亡,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魏晋之际,九品中正制代替了举孝廉,但明清时期的举人仍俗称孝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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