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交通违法“六必罚”来了,这回行人也不惯着,你怎么看?
首先我支持哈尔滨的这一做法,并且希望能够全国推广。我感觉只有严管,严惩才能让大家懂得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比如这几年实行的礼让行人制度,通过惩罚措施以后,很少有司机不礼让行人了。另外行人作为交通参与的一份子也应该遵守交通规则,真的不能再“惯着了”!现在横穿马路,走人行道不看红绿灯🚦,图省事不走过街天桥翻越护栏,非机动车走快速路,逆行等等这样的行为还有很多,对于这样的行为真应该让他们受到相应的惩罚。
很多人他们已经在心里默认了“中国式过马路”,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还有一些人他们知道这样做不文明,但为了图省事也就这样做了。还有一些人他们压根就不知道自己这样做是违章。所以对于这样的行为我们就是应该“零容忍”,在宣传教育的同时,让大家认识到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提升全民素质,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开始。
如何看待重庆将严惩无视规则行为,配备隔离驾驶室?
应对之策,还是一如既往的配方,一如既往的味道。不管好用与否,先在治标上率先行动起来,让方方面面看到你的行为,于上于下皆有交待。
重庆的这种操作是在意料之中的事儿,而且这种做法还会在全国其它有些地方推广开来,掀起一波公交驾驶室改造潮。当然,估计也会有一些地方***取更为严苛的手段,比如再配备一名安保人员等,不是没有可能。
在配备完隔离驾驶室之后,我想重庆接下来还会开展驾驶员大教育,重塑公交司机队伍,制定相关应对的实施细则。比如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之类的行为准则再次被提及和重申。我在想,如果再有不法乘客闹事,去打砸司机的隔离室怎么办,司机是听之任之呢还是停车处理?
我始终认为,任何形式上的安全保护措施,都不如法律的保障最为全面和细致,只有法律的保护才是最有震慑力的,一个撒泼耍赖的乘客,他们扰乱秩序的方式不只是和司机缠斗,他还可以向乘客、向车辆上的设施发泄,那么我们是否也要单个隔离呢?
法律虽然也不能确保万无一失的安全,但它却是安全的最大公约数,当一名乘客在耍赖时,想到自己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可能会面临经济处罚,可能会遭到诚信系统的惩罚等,肯定会三思而后行。
亡羊补牢,未为时晚,但确实晚了。***如事前重庆要这样严格地处责不按规则行事的人,***如重庆早一点为司机建立隔离室,这件事有可能就不会发生,15条鲜活的生命就不会沉入江底。可是,有卖后悔药吗?没有!人们多是“事后诸葛亮”,只到今天才知道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沉痈的教训往往是巨大的代价换来的。如果这么大的***还喚不起人们的警觉,那只能说我们己经麻木了。
但人之所以为人而不是机械,是因为人有主观能动性,人应该不是被动的,而应该主动地,举一反三的审视自己工作上的行为,从一件事中发现更多的同类问题,真正起到接受教训的作用。因此,把无视规则这一现象定为严惩的重点,而不是把眼光仅订在干忧公交这一件事上,对我们生活那些目空一切,不尊守规则的行为都作为打击对象,让更多的人生活在一个安全,规范,和谐的环境中,而不是一个不安定,无所预料,不可知的环境里,才是我们的规则要达到的。
按装隔离室今后的一段会形成个小热潮,如果整治各种违规行为也能成为一个小热潮的话,对全民都是一件好事。是受教育的机会也是素质提高的过程。很多的事,很多的不规则行为,就是因为我们把它当作小事,禁而不止。所以小事往往酿成了大事。事实上,干忧司机这种事,发生过很多。***如当时能严肃地处理,让所有人都知道的话是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的。但机会都从我们手中溜走了。因此,重庆这次对违规行为的整治严惩希望能给所有的地方作出榜样,带个好头。
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的违规行为,为驾驶员配备隔离舱将大大降低安全风险,减少交通事故的机率。不仅仅只是重庆,全国各地都有必要推广!
另外,在车站的里里外外、在路边站台、在公交车内都要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语,各处的扩音喇叭不能沉默,要时时插播交通安全规则和事故析案,形成声势,教育司乘人员严格遵守,做到文明驾驶,礼貌乘车。确保车车顺,路路通!
如今,法律基本健全,但少数人的法制观念淡薄,我行我素,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近几年,有部分省地均发生过打骂司机、抢夺方向盘的违法行为,为驾驶员配隔离舱是不得已而为之!
防微杜渐,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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